不喜欢待在人群,营地里稀少又备受敌视的荒骨人们自有去处,至于路易莎,据迪恩所说,她回自己的母亲和继父家。
泰尔斯深深吸了一口气。
难以置信,他逃出了龙霄城,穿过了大荒漠——虽然只是外围的一小段——历经了黑径、陨星者、亡号鸦、乃至饥饿、孤独、炎热、寒冷、兽人和雇佣兵们,最终来到了星辰王国的领土。
他回来了。
泰尔斯看着荒漠边陲上空的凄清月色,感受着刃牙营地在宵禁时间里难得的宁静。
快绳翻了个身,整个人掉到床底,但他依然嘟喃着什么,没有醒过来。
泰尔斯长出了一口气,坐起身来。
地狱感官中,迪恩在梦中的呼吸在隔壁清晰可闻。
黑暗里,他看着快绳的轮廓在地板上铺出一个复杂的“K”形,莞尔一笑,摇了摇头。
这群人呐。
雇佣兵啊。
那是怎样的一种生活呢?
泰尔斯怔怔地想着。
王子缓缓呼吸了两口气,下一秒,他抓起墙边的行囊和时光弩,轻手轻脚地站起身来。
他小心翼翼跨过快绳的身体,不发出一点声音地推开门,走过可谓简陋破败的小厅,推开另一扇门。
眼前,一个壮实的光头男人抱着双臂,侧躺在床板上,胸膛均匀地起伏,鼻息带起轻微的气声。
他睡得很稳妥,丝毫不像隔壁的快绳。
泰尔斯掩上门,走到这个男人的床边。
王子无声无息地盯了他很久。
久得月光都开始移动了。
迪恩的呼吸依旧深沉。
最终,泰尔斯的面色慢慢变冷。
他看着迪恩宽阔的背影,缓缓地伸出手。
伸向自己的腰间。
拔出了JC匕首。
锋刃散发着微微的寒光,泰尔斯不禁微微蹙眉。
六年了。
这柄娅拉送给他的锋利匕首,已经陪伴了他整整六年。
奎德、血族、龙霄城、灾祸、伦巴、大荒漠……
六年里,不论面临怎样的危险,每当泰尔斯伸出手触及这把匕首,感受到它冰冷坚韧的质地,一股无来由的安心感就油然而生。
那股让他重新咬紧牙关,硬起肩膀,面对眼前一切的力量。
但那都是自卫,是迫不得已的反击和还手。
可是这次……
就在今天,泰尔斯突然意识到:当血液流过匕首的锋刃,刃面上所揭示的不仅仅是它的名字。
更是它的本质——一柄杀人的凶器。
每一次,当泰尔斯奋起勇气和决心,挥出匕首刺向敌人的时候,他都会想起用JC第一次夺走生命时的感觉:滚烫滑腻的血液越过护手,喷涌到他的小臂上,流向他的胸膛,射向他的头脸。
然而,那些感觉,却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真实。
夺走一个生命,是多么简单啊。
我不是没有杀过人,相反,我杀过不少人了。
泰尔斯默默地道。
从下城区的废屋生涯,到国王大街上的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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